李丹妮是当红歌星,“远大”公司的赵经理想请她拍个广告,李丹妮便让她的哥哥兼经纪人李水坤同赵经理谈一谈。
这天,李水坤和赵经理见面了。简短的问候过后,李水坤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我们对贵公司的广告费及合同内容,没有异议。但,我们还有三个条件。”
李水坤说:“第一个条件是,拍摄时间最多为一天。第二个条件是:广告中不能出现李丹妮的脸、声音和相关字面说明。也就是说,李丹妮可以戴着墨镜,甚至头巾等出现在广告中,但既不开口说话,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说明来指出此人是李丹妮。”
听到这个条件,赵经理愣住了:这还做什么广告啊!
“不同意?那就非常抱歉了。”李水坤见状站了起来。
赵经理一见,连忙说:“那可否让我知道下,第三个条件……”
“可以!”李水坤不待赵经理说完就开了口,“第三个条件是:李丹妮的形象,出现时间最多为三秒钟!”
“什么?”听了这个条件,赵经理几乎跳了起来。
李水坤却似笑非笑地点了点头,说:“若能答应这三个条件,我们现在就可以签订合同。若不答应,那非常遗憾,只能期待下一次合作了。”
赵经理明白了,明摆着这是人家根本就不愿意做这个广告,才想出这么三个条件:既不把事情做绝,又能让我知难而退。可就这么放弃,实在是不甘心;同意这三个条件?公司花了这么多钱,却换来一位“神秘人物”闪现三秒,我们当冤大头来了?一时间,赵经理抓耳挠腮,不知如何是好。
李水坤有些同情地开了口:“赵经理,算了吧,以后有机会我们再合作。”说完向赵经理伸出了手。
赵经理站起身,握住李水坤的手,说:“不,我已经考虑好,同意这三个条件!”
“什么?!”这下,李水坤惊得目瞪口呆!
赵经理微笑着点了点头说:“对,我们同意!”说完,用力摇了摇李水坤的手说:“那么现在,我们可以签订合同了吗?”
就这样,合同签订了。几天后,李水坤陪同李丹妮如约来到广告拍摄现场,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拍摄完成。临走前,李水坤特意找到赵经理说道:“提醒一下,你们若是想用李丹妮为你们公司拍摄广告这个消息来炒作,我劝你不要再花冤枉钱了。”
赵经理苦笑着说:“炒作需要投入大笔资金。可现在我们即便想炒作,也没那么多钱了。”
两个多月过去了。这天,赵经理拿着广告样片,找到李水坤请他看一看,若同意,就要播出了。
李水坤让他把样片放下,等电话通知。可当天晚上,就突然急约赵经理见面。见到赵经理后,李水坤满脸佩服地说道:“大风险,大机遇!恭喜赵经理,你抓住了。当着明人我也就不说暗话了,贵公司是什么条件?”
赵经理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说:“条件就一个:广告与李丹妮小姐的新唱片,同时发布!”
李水坤微笑着伸出手,说:“好,完全同意!”
原来,赵经理之所以敢答应那三个条件,是因为他意识到,李丹妮正在制作新专辑。但专辑制好后,必然需要李丹妮的照片做封面。因此赵经理便请来了著名的形象设计师、摄影师等,以李丹妮头缠围巾,戴着太阳镜的形象,为李丹妮精心制作了一张照片,并巧妙地融合在产品广告中。可想而知,这张花费了那么多心血的照片,虽仅闪现三秒,但视觉冲击力绝对非凡。
所以当李水坤和李丹妮看到这张照片后,都大为惊叹,当即决定用这张照片做唱片封面。可由于此形象的使用权归远大公司所有,所以这才急约赵经理商讨相关事宜。
几个月后,李丹妮的新唱片和远大公司的产品广告同时发布,顿时引起了巨大的市场反响。新唱片的销量不但创造了奇迹,而且凭借此张唱片,李丹妮也奠定了歌后的地位。同样这个广告,也使得远大公司的产品销量大增,成为了知名品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