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森林喜欢吃鸡,他吃鸡讲究得很,首先食材就要选好的,他经常不惜血本到乡下购买将啼未啼的小公鸡、树林散养的土笨鸡、药用价值极高的乌骨鸡……鸡买回来后,一定要现杀、现烧、现吃,味道赞得不得了。
这天,陆森林听说小区附近开了一家新饭馆,老板姓王,很会做生意。他的饭馆提供现杀、现烧活鸡的服务,尽管价格不便宜,但依然很受欢迎,陆森林自然也来了兴趣。
第二天中午,陆森林来到王老板的饭馆,点了一只现杀现烧小公鸡。他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所以下了单后,他就在饭馆里挑了个舒服的位子坐下,一边玩着手机游戏,一边等着吃美味。
大约等了个把钟头,一盘红艳艳、香喷喷、热腾腾的红烧小公鸡被端上了桌。
陸森林“一根筷子吃面——独挑好的吃”,他先啃鸡翅,鸡翅啃完了拿起鸡腿啃,鸡腿啃完了,就开始吃他最喜欢的鸡爪。可万万没想到,任他怎样用筷子在盘子里翻,就是找不到第二只鸡爪。他亲眼看见这是一只两脚鸡,况且世上没有独脚鸡,陆森林不禁怀疑店家“短斤少两”。
陆森林不动声色,继续吃鸡,吃着吃着,盘子里渐渐就剩下鸡脖和鸡头了,他将这些断脖、残头用筷子连成一线,一拍桌子,喊道:“来人啊!”
王老板听到动静,急匆匆跑过来,陆森林嚷嚷着:“王老板呀王老板,我今天点的分明是现杀现烧小公鸡,你们怎么变着戏法,红烧孔雀给我吃?孔雀可是国家保护动物,我与你们无冤无仇,你们为啥要陷害我呀!”
王老板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陆森林见他不解,便指着盘子里连成筷子长的鸡脖子,不客气地说:“一只小公鸡,哪能有这么长的脖子?你说,这不是孔雀是什么?”
王老板愣了几秒才回过神,连忙赔着笑脸,请陆森林来到他的办公室,想协商私了。
陆森林说:“我不是想讹你,该我花的钱我照花,但我提醒你,做生意不能黑心!”
王老板点头如鸡啄米:“对,您说得对!”
原来,这王老板做生意不厚道,他暗地里让手下的人将食客吃剩的鸡块,偷偷集中在一起,稍加处理后,掺杂在人家点的活鸡里。这样,四只整鸡加点“剩料”便能匀出五只鸡的量来。因为大多数食客不吃鸡脖子,所以陆森林点的这盘鸡里,多了鸡脖少了爪。鸡脖子多了,连接起来,活像孔雀。
陆森林是这一带食客里的名人,他要是把店里这丑事宣扬出去,店铺就得关门大吉了。就这样,王老板思前想后,决定再也不做这种缺德的事了。